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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政法委:社会管理创新要形成合力
来源:楚天律师发布时间:2011年08月19日作者:云南政法网
云南政法委:社会管理创新要抓重点解难题形成合力


  8月16日,云南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段兴祥同志率办公室、研究室的有关人员组成调研督查组,对昆明市政法机关服务桥头堡建设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督查。

  在听取昆明市委政法委工作情况汇报后,段兴祥副书记指出,近年来,昆明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正确处理第一要务和第一责任的关系,政法综治维稳工作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措施有力,为促进全市乃至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贡献。特别是在城市快速发展,外来流动人口剧增,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城中村”拆迁改造点多面广等维稳压力面前,全市政法机关及广大政法干警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各项工作,在促进提升城市品质的同时,始终保持了社会大局稳定,并探索形成了许多先进典型经验,为全省提供了有益借鉴。

  段兴祥同志强调,创新社会管理要紧贴形势需要,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建立新机制。当前,加快推进桥头堡建设,是全省的工作中心和大局。希望全市政法机关要把深化社会管理创新与服务桥头堡建设结合起来,坚持服务大局促发展,发挥职能保稳定,强化措施抓落实,创新管理求突破,努力为桥头堡建设营造安定有序的治安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一要落实好重大事项社会风险评估制度。要针对昆明维稳任务重、难度大、风险多的实际,紧紧围绕桥头堡建设的重点领域,认真开展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制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逐步建立“风险评估先行、防范化解联动,建设与调解并进、发展与稳定统筹”的工作机制,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二要重点抓好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工作。要始终把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不良青少年、精神疾患人员等作为重点管理和服务的对象,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管理效能,努力从源头上解决社会治安突出问题。三要注重形成社会管理创新合力。社会管理涉及若干领域、若干部门,社会管理创新是一项庞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需要各有关职能部门充分发挥作用,需要广大群众积极有序参与。希望昆明市以深化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为突破,发扬先行先试、敢想敢为的精神,大胆探索,积极尝试,有效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力量,不断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方法,真正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